
歐盟(EU)加盟國漁業部長會議于2009年10月19-20日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。本次會議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大幅修改歐盟共通漁業政策(CFP)。歐盟各加盟國按照CFP的規定,同意更嚴格的實施該政策,以適應現實中的各項規定。據有關人士透露,向歐盟各國出口的水產品,必須明確漁業水域和漁業產品。如果真是這樣的話,對歐盟出口水產品較多的俄羅斯、中國、印度、越南,泰國等國的水產品出口將會受到較大影響。
歐盟共同漁業政策:
歐盟共同漁業政策(Common Fisheries Policy)是涵蓋資源利用與養護、結構政策與漁船管理、水產品共同市場、與第三國的漁業關系、漁業執法以及水產養殖等方面的所有規則和機制。雖然共同漁業政策在建設更緊密的歐洲、發展漁區經濟、改善漁區人民的生活水平、促進水產品貿易標準化、保護消費者健康和環境、增強漁業行業的競爭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,但是在保護漁業資源方面卻不是很成功。原因在于保護漁業資源不是漁業管理的唯一目標,共同漁業政策的設計者與決策者也要關注漁業行業的經濟效益、水產品供給、就業和國家關系等問題。
(本網編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