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強化標準引領,扎實推進漁船領域標準制修訂工作,持續優化漁船標準體系,全國漁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以下簡稱“船標委”)現公開征集2025年漁船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集原則
(一)堅持問題導向、需求導向,加強標準對產業發展戰略實施的技術支撐,強化對行業管理的服務支撐,緊密圍繞漁業和標準化發展需求,以高標準促進漁業高質量發展。
(二)堅持創新引領、多元融合,鼓勵新材料、新技術、新裝備、新工藝在漁船領域的前瞻性標準制定,支持行業管理、綠色發展、安全生產和國際履約等行業亟需標準制定,持續完善漁船標準體系。
(三)堅持量質并舉、提質增效,注重標準的原創性、可行性和應用性,統籌推進漁船領域標準的研究、制訂和實施工作,推動漁船標準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。
二、征集范圍
標準項目建議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方針,圍繞落實漁業和漁船重點領域規劃,加快關鍵和急需標準研制,并與現行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無重疊、交叉。重點支持以下標準:
(一)服務行業管理類標準,包括支撐漁船管理改革,休閑漁業、養殖工船等新業態發展亟需,以及為漁船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補充配套的標準。
(二)推動綠色發展類標準,包括綠色材料、清潔能源、節能減碳、污染防控和環境保護等標準。
(三)保障安全生產類標準,包括安全設施設備、通信導航、生產作業規程、安全應急救生等標準。
(四)促進升級改造類標準,包括漁船建造、漁船及裝備更新改造,提升機械化、信息化、數字化水平以及漁船制冷保新鮮能力等標準。
(五)提升國際履約水平類標準,包括公海作業、公海轉載、履約能力等標準,鼓勵研究、引進適合我國漁船及裝備發展狀況的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。
(六)實施五年以上需要修訂的標準。
三、申報要求
(一)船標委鼓勵標準各相關方積極參與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制修訂,牽頭編制單位應具備與項目相關的專業背景或科研技術基礎,具有標準制修訂相關工作經驗,確保按時、保質完成標準編制工作。
(二)標準項目建議應經過充分論證且具有相應的研究基礎,立項依據充分,標準制定方案科學合理,可操作性強。標準草案應成熟規范,明確主要章節和各章節規定的主要技術內容,符合GB/T 1.1—2020《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: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》編寫要求。
(三)請有意向申報的單位將標準項目建議表(附件1)、標準制修訂項目任務申報書(附件2)、標準草案(如有編制說明請一并提供)電子版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反饋至船標委秘書處(農業農村部漁政保障中心漁船漁港保障處)。
(四)船標委秘書處審核匯總后,將組織開展標準項目建議技術論證,根據論證情況報送農業農村部評審,評審通過后納入農業農村項目庫推薦目錄,按要求啟動標準立項程序。標準草案和編制說明將作為2025年項目建議論證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。
四、聯系方式
聯系人:莊振中、吳姍姍
電話:021-62688863、13621719659、13818551943
郵箱:ycygbzc@163.com
附件:1.標準項目建議表
2.2025年農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
全國漁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
2024年7月8日